服务项目 |
FCC认证,FCC证书,FCC报告,FCC SDoC |
面向地区 |
自我验证
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测,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自我验证的设备包括商用计算机、TV和FM的接收器及FCC Rule Part 18 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符合性声明
设备负责方(一般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FCC的合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FCC有权要求负责方提交设备的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符合性声明的设备包括家用电脑及外设、民用广播接收器、超再生接收器、FCC RulePart 15的其它接收器、电视机接口设备、电缆系统终端设备和Part 18 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样机
1、每个申请认证型号至少提供一台合格样机。(推荐二台或二台以上)
2、提供的样机是正式合格样机,其内部电器结构和外观和以后出口的批量样机一致。
3、样机上的商标型号清晰可靠。
办证资料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备注说明:
1、相关的文件资料需为中英文两种。
2、为缩短认证周期,提供的资料好为电子文档形式。
3、在认证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企业补交其它额外相关资料。
4、申请FCC ID报告做好了需要在FCC ID的网上注册
5、产品说明书必需有警告语
频谱特征
对杂散发射和辐射场强评估和测量的频谱范围,将依据产品的工作频率来确定。进行频谱特征研究的低频率可以选择产品实际使用的低频率点;如果低频率低于9kHz,则选择9kHz作为研究的低频率点。高频率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工作频率在10GHz以下的产品,选择高基频的10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如果10次谐波的频率大于40GHz,则选择4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
(2)对于工作频率在10GHz和30GHz之间的产品,选择高基频的5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如果5次谐波的频率大于100GHz,则选择10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
(3)对于工作频率在30GHz以上的产品,选择高基频的5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如果5次谐波的频率大于200GHz,则选择20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