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康马县产品登报,产品登报 |
面向地区 |
效力
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1] 。
要素
一般包括五个要素:
1、挂失主体名称
2、丢失时间
3、丢失原因
4、丢失的物品
5、丢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登报,过去指将事实或意见(包括诗文等)在报纸上发表。随着电子刊物的普及,登报更加广泛地代表将一切信息资料发布在传媒载体上的行为。另外,登报还特指遗失等具有一定法律约束效力的公证行为。
登报声明需要先,丢失的那些是你的,是所属人。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资料,例如抄等个人丢了,需要有以前的复印件,或者本就行。
我国关于登报声明的法律条款如下:
《中华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中华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护照、出境入境证件遗失的,应当报告中国主管机关,在登报声明或者挂失声明后申请补发。
此外,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失声明还包括以下内容:
银行遗失声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及数字证书遗失声明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遗失声明
社保登记证遗失声明
各类发票遗失声明
海运提单遗失声明
支票、合同遗失声明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遗失声明
、道路运输证遗失声明
车辆购置税完税遗失声明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声明
财政登记证遗失声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遗失声明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遗失声明
主营行业:广告发布 |
公司主营:登报-->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4-09-15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税务服务;办公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票务代理(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金银饰品(不含文物)、汽车零部件、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文教用品、家具、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化妆品、初级农产品;房地产经纪咨询(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执业);清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402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