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登记入户
2、收养入户
3、引进人才入户
4、招(调)干调任、调动入户
5、家庭团聚入户
6、政策性安置入户
7、回原籍入户
8、院校招生入户
9、城镇居民回农村地区入户
10、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11、在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常用的入户方式)
12、购房入户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新生名册》;
[3]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1]所在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2]《毕业证》或所在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证明;
[3]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四投靠入户材料
随军家属申办入户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惠定居入户
入伍注销户口及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购房落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2016年11月21日前颁发的
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b.银行按揭购房凭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
c.购房发票(一次性付款)、购房合同书(一次性付款)
(a、b、c选其一)
3.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如已婚,无论配偶是否随迁,都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老家派出所出具)
6.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某些地区需要)
7.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校证明(某些地区需要)
8.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产咨询登记表(某些地区需要)
惠城中心区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引进单位盖章,并粘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可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公共服务”-“资料下载”进行下载);
(3)申请人在惠城区所属引进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记录证明2份(由社保或地税部门打印并盖章,其中人才中心只收取一份,一份自己留存给市公安部门入户审批备用);
(4)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不受社保条件限制);
(5)引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的公章);
(6)申请人的学历或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材料,其中:
①学历型人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教育部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交打印件);
②技能型人才提供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技术型人才提供初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惠城中心区人才入户办理地址
人才资料核准: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城区南坛紫西岭二巷26号
入户资料审批:惠州市户政支队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76号市出入境管理中心二楼户政支队窗口
惠州仲恺入户条件、惠州惠阳入户条件、惠州大亚湾入户条件:
一、人才引进落户
1、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二、稳定居住就业落户
在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社保满2年。
三、购买商品房落户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汇家惠州人才入户,汇家惠州户口人才入户条件条件汇总
更新时间:2023-01-11 04:52:37